梁嘉宇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正大期货_ 正大
财中社2月12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2月12日发布的决定,梁嘉宇因在江苏兆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规行为,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具体违规情形包括为不合格投资者提供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,以及使用夸大表述宣传私募基金产品。
正大期货官网这些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及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第六条相关规定。梁嘉宇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复议与诉讼期间,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。
(正大国际期货:财中社)